合作方式監理合作分公司合作期限長期合作模式工程監理分公司合作細則監理綜合加盟合作范圍全國合作內容監理公司合作
監督制度落實情況:通過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施工現場是否設置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切實履行職責;檢查施工人員是否接受了安全教育培訓,是否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檢查安全檢查制度是否有效執行,是否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活動并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檢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否進行了演練,演練記錄是否完整等。

監理單位應定期向建設單位提交監理月報,內容包括工程概況、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安全、工程投資控制情況、本月監理工作小結、下月監理工作計劃等。監理月報應內容詳實、數據準確、分析客觀,并及時報送建設單位。
在工程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時,監理單位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經過、造成的損失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情況。

定期召開工地例會,一般每周或每半月召開一次,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會議主要內容包括檢查上次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分析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投資控制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方案、協調各方關系、安排下一階段工作等。
根據工程需要,可隨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工程建設中的特定問題,如工程變更、質量事故處理、安全隱患整改等。專題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主持,相關單位人員參加。